聽說注銷公司,稅務會查三年的賬?一起看稅局是怎么通知的!
很多老板都聽說過注銷公司,稅務會查三年的賬。為什么會這么說?
之所以有這說法是因為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實際上,政策上并沒有注銷必須查賬的規定,要看企業的具體情況。
在2021年7月30號,市場監管總局 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注銷最新公告:
公告內容闡述
1、簡易注銷登記的適用范圍拓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市場主體。
2、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承諾書,也無需公示。
3、將簡易注銷登記的公示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公示期屆滿后,市場主體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4、建立簡易注銷登記容錯機制,優化注銷平臺功能流程 。
企業異常不注銷會被拉入黑名單。如果被拉入了黑名單,就比較麻煩了!
1、法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
2、企業名稱3年內不得使用;
3、法人股東被列入征信黑名單,不能貸款買房、移民、領取養老保險;
4、如果有欠稅的情形,企業法定代表人會被限制出境,不能乘坐飛機高鐵。
那么如果企業列入了非正常戶如何注銷?
被納入了非正常戶的企業,還需要先補充納稅申報、補繳稅款并繳納相應的滯納金和罰款,解除非正常狀態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銷申請。
公司注銷后又收回債務,怎么處理?
可以參照上海市高院《關于公司被依法注銷后其享有的財產權益應如何處理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該債權或財產權益原屬于公司財產,應當歸屬于全體股東,由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進行分配。
如果是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合適還是注銷合適?
兩者來看,各有各的優缺點。
股權轉讓:一般只涉及個人所得稅,流程比較簡單;缺點是公司只是更換了股東,歷史問題仍然存在,沒有解決;
公司注銷:不存在歷史問題,但是流程較為復雜,可能會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的處理。
各位老板,不要以為注銷了企業就安全了,如果存在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的追責。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要處理好稅務問題,做好稅務籌劃。